各縣(市、區)人民政府,開發區、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,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:
為深入實施“54321”轉型發展戰略,推動工業結構優化和發展方式轉變,經研究決定,設立工業轉型發展專項資金,并提出如下意見:
一、設立意義
工業是實體經濟的骨架,是穩增長、調結構、增效益的主戰場。隨著經濟發展進入以速度換擋、結構優化、動力轉換為主要特征的新常態,宏觀經濟下行壓力大,工業經濟影響更加明顯。作為資源型工業城市,三門峽工業比重較大,資源原材料產業占比高,正處于爬坡過坎、推動工業結構優化和產業轉型升級的關鍵時期。設立工業轉型發展專項資金,是貫徹“54321”轉型發展戰略、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的一項具體措施,有利于發揮政府專項資金的杠桿作用,以財政小投入撬動企業大投資;有利于發揮政府專項資金的導向作用,以項目建設增量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和提升企業競爭力;有利于發揮政府專項資金的激勵作用,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進工業經濟持續健康發展。
二、資金來源
市政府每年拿出2500萬元設立工業轉型發展專項資金。
三、支持對象
全市工業企業綜合實力20強。
四、使用辦法
用工業轉型發展專項資金,對上年度工業綜合實力20強企業本年度在建項目和新上項目的新增商業貸款額,按1.5%進行貼息扶持,最高貼息150萬元。當年工業轉型發展專項資金如有結余,則結轉于下年度繼續使用。
五、組織實施
(一)企業評選辦法。每年對全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上年度納稅情況統計匯總,分別對納稅總額、新增納稅額,按6∶4的權重加權計算,結果由高到低排序,前20名評定為全市工業企業綜合實力20強。
(二)申報審核。由企業將申請報告及相關證明材料報送至市工業和信息化委,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委、市財政局、市政府金融辦、三門峽銀監分局、市國稅局和市地稅局等單位組織實施。
(三)監督追責。堅持“公開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則,嚴明工作紀律,對在統計、上報、考評等工作中弄虛作假的,取消補貼資格,并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。
(四)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。
2016年3月30日